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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债发行大扩容!券商、民营创投“首单”相继落地银行间市场|界面新闻

更新时间:2025-06-30 22:52 alababa 16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政策支持下,科创债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创新持续涌现。

近日,中信建投(601066.SH)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簿记首单券商科创债,债券简称“25中信建投金融债01”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1.76%。

6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信建投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科技创新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公司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除中信建投外,中信证券(600030.SH)、国泰海通(601211.SH)、中金公司(601995.SH)以及华泰证券(601688.SH)也于近期拿到人民银行下发的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债批文,获批额度分别为150亿元、150亿元、98亿元和100亿元。首批5家机构合计获批科创债券发行额度达到558亿元。

券商此前发行科创债的市场主要在交易所,但整体发债规模远低于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的商业银行、大型央企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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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统计,自5月7日债券“科创板”新政出炉以来,上交所已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等20家券商累计发行科创债210亿元;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第一创业等12家券商则纷纷选择在深交所发行,目前累计发行科创债99.7亿元。

相比之下,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区域行等合计22家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已累计发行规模达2190亿元。其中,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等单家发行规模超百亿元。

第一创业投行债券业务相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与交易所市场相比,券商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债的发行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等要求基本趋同,在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结构等方面略有不同。

“目前大型央企、地方国企等优质企业大多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融资。券商科创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是一个突破,有效拓宽了券商发行主体的直接融资渠道,预计未来会形成‘交易所+银行间’双市场联动格局。”上述受访人士认为。

相较于银行,券商的差异化优势体现在其灵活性与适配性,可精准匹配科创企业从早期股权融资、产业孵化到成熟期扩张的全谱系资本需求,将募集资金灵活配置到科创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需求中。

券商科创债在银行间市场“开疆拓土”同时,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近期,科创债续发行方面也已有首单出现。

Wind显示,6月20日,平安证券在上交所成功开展科创债续发行,续发债券简称“25平证K1(续发)”,续发行规模10亿元。

上交所于5月21日发布《关于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此,这也是《通知》发布后,首单科创债续发行项目。按照《通知》,续发行债券将与对应的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合并托管。截至目前,平安证券总发行科创债规模达到20亿元。

据界面新闻记者此前报道,公司债券续发行,是指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合并上市挂牌后,存量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收益分配等发行条款和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

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记者指出,债券续发行可以强化债券一二级市场联动,有利于提升收益率曲线内生稳定性及市场流动性。同时,发行流程的简化也有利于发行人把握利率窗口。存量债券扩大发行规模,可进入基准券做市品种,并进一步助力发行效率提升及融资成本优化。”

第一创业投行债券业务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券商使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直投培育科创项目,可提前布局优质标的,为后续承销保荐业务夯实基础,实现向“投资+投行”复合型服务机构转型;同时券商加大在做市承销业务的投入,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并可反哺资管、自营等业务,实现协同发展。”

债市“科技板”的推出,除极大拓宽了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能力,便于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另一大看点还在于创设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在助力优质民营科技企业获得定向“输血”机会同时,通过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

近期,首批民营创投机构近期在银行间市场完成科创债发行首秀尤为值得关注。

据交易商协会官网披露,6月18日,毅达资本、金雨茂物、君联资本、中科创星和东方富海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分担工具增信和投资支持,并完成发行,规模合计13.5亿元。中芯聚源等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注册科技创新债券。

交易商协会表示,分担工具采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多样化增信措施,并汇聚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各方合力。

其中,毅达资本、金雨茂物由分担工具与金融机构联合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增信;君联资本、中科创星和东方富海则采取担保增信,并引入北京、陕西和深圳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充分发挥分担工具和市场化增信机构的协同效应,有效实现风险分担。

同时,分担工具作为“基石投资人”,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发挥领投作用,有效助力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得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联合资信总裁万华伟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通过发行债券,金融机构可以获取低成本、长期限、高风险偏好的资金,提高了金融结构服务科创的能力,尤其是对于早期初创企业,私募股权机构发行长期债券能引导资金投向此领域,解决其因高风险难以获得传统融资的问题。”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卢菱歌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一系列举措为市场增信机制优化指明方向,首批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落地也标志着市场增信工具更加多元,有望发挥示范效应,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人融资可得性。

但另一方面,卢菱歌也提到,目前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创债规模较有限,此次试点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覆盖范围也有待扩大。后续可重点关注分担工具在不同地区和主体中的推广效果、增信机制的市场认可度,以及对债券定价和流动性的具体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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